香港壹传媒创办东谈主黎智英与《苹果日报》3间联系公司涉嫌串谋串连番邦势力危害国安案,12月15日10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(暂代高级法院原讼庭)裁决。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被控的一项“串谋刊印、发布、邀约发售、分发、展示及/或复制挑动刊物罪,以及两项串谋串连番邦概况境外势力危害国度安全罪”一谈罪成。
黎智英与《苹果日报》6名高层(包括杨清奇、张剑虹、罗伟光、冯伟光、陈沛敏及林文宗)、3间联系公司鉴别被控一项“串谋刊印、发布、邀约发售、分发、展示及/或复制挑动刊物罪”以及两项“串谋串连番邦概况境外势力危害国度安全罪”。
黎智英及3间联系公司不认罪受审,其余8名被告则认罪。被告李宇轩、陈梓华、张剑虹、陈沛敏和杨清奇以从犯证东谈主身份指证黎智英,前财务总裁周达权以特赦证东谈主身份指证黎智英。法庭就本案的裁决书长达855页,逐个就案中笔据和被告口供分析及阐释裁决理据。
采写:南齐N视频记者 李敏谊